決定要把這個部落格貼滿財經有關的東西,就這樣
立法院日前初審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案,通過四項扣除額調高方案,標準扣除額單身者由4.6萬調高至6萬、有配偶者由9.2萬調高至12萬、薪資扣除額將從7.8萬調高至10萬、身心殘礙特別扣除額由7.7萬調高至10萬、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由每戶2.5萬調整為每人2.5萬,該法若順利通過,擬從九十八年申報所得稅即可適用。財政部則表示,調高四項扣除額後約有三百多萬個家庭可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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