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5日 星期五

2009/8/1財經要聞

賦改會通過投資保單課稅 仍有爭議
行政院賦改會日前決議通過,投資型保單之投資收益部分將以要保人為課稅主體,依所得類別分別徵免所得稅,保險部分則不課徵所得稅;另符合適格標準之保單,免課遺產稅,不符合適格標準者應課徵遺產稅;將從新簽訂保單始適用,不溯及既往。財政部回應表示,投資型保單投資部分,課稅應與一般投資無異,且現行保單之投資標的多為基金,通常亦為免稅或分離課稅所得,再者,不符合適格標準之保險雖將課徵遺產稅,惟遺產稅免稅額已提高,稅率亦調降為10%,遺產稅案件課稅比例僅約2.36%,對保戶之影響有限。金管會則認為投資型保單仍屬人身保險契約範疇,其具補充社會安全制度不足之功能,與一般投資性質有別,亦有遺贈稅衡平性之問題,且不符保險稅制與國際接軌之原則,對其課稅除了提高作業成本,對實質稅收則有限,應維持現行稅法規定,或修正法律解決,不宜逕行發布解釋函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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