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8日 星期一

公平價值會計 使房利美與房地美面臨危機----(會計月刊第273期第44頁)

美國州及地方政府之績效管考研究
■ 鄭如孜‧臺中技術學院會計資訊系副教授、林嬋娟‧臺灣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我國的政事型特種基金的績效管考,僅偏重在預算的控制,而非作業推行的成效,且透明度不彰,民眾往往不瞭解政府基金的運用與成果。此系列文章本月內容,蒐集了美國州及地方政府的績效管考的規範與研究計畫,並以緬因州沙克市之經驗為例,期可為我國參考。
 
目前政府缺乏明確及一致的法令來規範所有政事型特種基金之績效管考,故各基金採行的績效管考措施十分零散,有的基金甚至未採行任何措施,譬如: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即使有執行績效管考措施,大部分的基金偏重預算控制層面,較少針對其推動之業務項目或受其補助之計畫進行作業績效管考。此外,考核相關資訊不夠透明化,民眾無法了解各基金的運作是否具效率及效果。本文蒐集美國州及地方政府有關績效管考之規範與研究計畫,以及介紹緬因州沙克市2006年的績效評估報告,期能提供作為我國未來擬定政事型特種基金績效管考制度之參考。政府之績效管理理論基礎美國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GASB)致力於發展政府績效導向的報導方式與管理工具,其為此建構一項完整的理論基礎,稱為「政府之績效管理」(Performance Management for Government;PMG),包括三個核心觀念:
一、公開報導責任(Accountability):公開報導責任如同一張民眾與政府所簽訂的契約,民眾授與政府支配及管理公共資源之權,而政府則須向民眾提出施政內容與績效以示負責。人民、議會或其他政府部門想要知道公共資源是否經適當、合法的管理運用?政府計畫是否達成設定目標及理想結果?政府計畫的推行是否有效率?政府部門若能善盡公開報導之責,則能讓納稅人瞭解政府施政全貌,亦有助於行政首長進行資源分配的決策。
二、績效評估: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第二號觀念性公報「服務努力及成果報導」,以公開報導責任為主軸,發展一系列政府績效報告中所適用的衡量重點與指標,玆將說明如下並彙總整理於表一。
(一)努力的衡量:所謂努力(efforts)又稱為投入(inputs),係指政府為提供服務而投入的各項資源,該資源可分為二類,一類為財務性資源,係指提供服務所發生之薪資、材料或設備採購等支出金額。另一類為非財務性資源,主要為人力的投入,由於人力是政府部門最主要的資源,員工投入人數、計畫耗用工時數都是常見的衡量指標,另外還包括設備使用量等資本性質的指標。(二)成果的衡量:所謂成果(accomplishments)係指資源投入後所達成之目標或提供之服務,可分為兩種類型:1.產出衡量(Output Measures):(1)提供服務的數量:實體的產出數量,例如:偵辦犯罪案件的數量;(2)符合特定品質要求的服務數量:強調通過品質測試的產出量,例如:抓到嫌疑犯的案件數量。2.結果衡量(Outcome Measures):(1)強調政府提供服務所帶來的成果,也包括社會大眾對該結果的認知或感受,例如:社區犯罪率的下降或居民對社區治安評價的好壞;(2)藉由與以前年度結果、既定目標、社會認知水準或私人企業標竿的比較,將可提昇成果衡量資訊的有用性,例如:州犯罪率與上年度之比較,或者與全國平均犯罪率之比較等;(3)有時候伴隨服務而來的次要效果,也可能成為決策的考量因素之一,該次要效果可能是正面或負面、蓄意或無意的,例如:新社區巡邏系統的採行,可能導致較高比率的犯罪事件被報導出來。(三)努力與成果關聯性的衡量:強調資源利用的有效性,包括兩類:1. 效率衡量:用以評估投入與產出的關係,提供既定資源投入下的產出資訊。藉由與以前年度或預定目標之比較,能證明政府的施政效率是否提昇,例如:每一重大刑案的偵查成本資訊。2. 成本與結果的比較資訊:此資訊有助於議會及大眾對政府服務的價值加以評估,例如:成功起訴重大刑案的偵查成本資訊。
 
......欲詳全文,請參考會計研究月刊274期第8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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